讨债咨询电话:18682405888

南京集体企业债权债务清偿说明

集体企业债权债务清偿说明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很多时候会涉及到债务清偿问题,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都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偿,那么集体企业债权债务清偿说明是什么?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集体企业债权债务清偿说明

  (一)个别清偿

  清算人清偿公司债务,应于公告申报期限届满后开始。在申报期限内,原则上清算人不得对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进行清偿。除非有物权担保的债权,在经法院许可后可以进行清偿。这样规定,是由于公司财产经清算有可能不足以偿还其全部债务,故为了使所有债权人得到公平受偿而设定此规则。

  (二)迟延给付的责任

  禁止申报期限内偿还债务,并不因此而免除对债权人的不履行债务而产生的责任。清算中公司对于因此而发生的损害,仍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对于期限届满的债权未予以清偿的,仍应承担迟延给付的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328条规定,对于迟延给付债权形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资产显然足以抵偿负债的,在经法院许可后可先行清偿,此为特例。

  (三)清偿方案

  经债权申报期间后,清算人应当以公司财产向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及虽然未申报但已知的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偿债务,首先要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是指清算人在清查公司财产、确认公司债权后依法制作的据以执行处分公司财产、清偿公司债务等清算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主要内容是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包括公司财产、债权、债务,债务清偿办法,剩余财产分配办法等。

  同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债权与债务清册、财产清单等也是清算方案的必要组成部分。清算方案是清算人据以执行处分清算资产的基础,其中必须明确清算财产及债务清偿的办法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法。

  其次,清算方案只有得到公司股东会、股东太会或者法院的确认后方为有效,否则不得执行。《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5条第2款规定,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一旦进人清算程序,为了加速债务的清偿,对于未届清偿期限的债务也可以一并清偿。即对于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务,清算人亦应予以偿还。《韩国商法典》第259条规定,清算人可以清偿未到期的债务。期限的利益并不因此而失去。清偿无利息的债务时,实际上等于公司放弃期限的利益,因此公司清偿的金额不是债务额,而是要清偿加算清偿期为止的法定利息之后相当于债务额的金额。即使是附利息的债务,利率低于法定利息时,清偿加算清偿期为止的差额利息之后相当于债务额的金额。此外,附条件的债务、存续期间不确定的债务及其他价额不确定的债务根据法院选任的鉴定人的评估来清偿。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还规定了在债务清偿协定机制下,清算方案的特殊制定和确认程序。在强制清算的情况下,当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该清偿方案在经全体债权人确认且不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后,还需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者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四)清偿顺序

  对于普通清算中清偿债务的顺序,虽然有立法例在公司普通清算中规定了与破产清算相同的分配顺序,我国法律也对清偿顺序作了规定。但是,笔者认为,由于普通清算中公司的财产是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的;因此在此前提下根本就没有必要规定清偿顺序,清算人可以对任何债权人先予清偿,也就是说在公司财产足以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对债权人而言不存在偿还顺序问题,只有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其全部债务时,规定清偿债务的顺序才有其法律意义,即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时候,根据法律所确定的清偿顺序优先保障前一顺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对于同一顺位的债权则按照债权比例公平受偿。

  (五)债务清偿的途径

  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

  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2)特殊途径

  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依具体情况的不同,有以下方式:

  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一方面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另一方面,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

  调解。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具体形式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不管具体调解形式怎样,调解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达成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协议。

  仲裁。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尽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作为法律的仲裁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即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企业债权债务清偿说明如何写

  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一)债权清理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公司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创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

  (二)债权清理措施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

  5、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

  6、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

  三、债权债务确认书

  甲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债务人): (本人书写借条曾用签名笔体为: )

  (注:因考虑到个别借款人在欠条中使用的为熟人间的常用名签字,致双方认真对账时才发现和身份证不符,因此应对借条的签字及笔体加以体现)

  身份证号:

  电话 :

  鉴于甲乙双方保持了多年的经济往来(若为互有负债的则写为:在多年的经济往来中互有负债),为准确、清晰的确认双方最终的债权债务金额,避免因账册、单据、欠条等材料的丢失、损毁而造成纠纷,现甲乙针对双方的全部历史账目经过谨慎、细致的核对后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确认书。

  第一条、截止到**年**月**日以前,甲乙双方所有未经结算的往来账目如下:

  1.1、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借入现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借条注明还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1.2、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借入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此张借条实为乙方根据双方前期往来账目互抵后余款金额向甲方出具,因此非整数。但与本确认书所列其他往来无关),借条未注明还款日期;

  ……

  (若为互有负债的则添加以下条款:)

  1.n、至 年 月 日前,乙方所属公司为甲方提供货物(或服务),甲方共计欠乙方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第二条、根据第一条,乙方共计应付给(若为互有负债则写为:双方互负债务相互抵消后乙方尚欠)甲方人民币 ¥ 大写人民币 元整。此数额为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全部账目(若为互有负债则写为:往来账目相互抵消后)统计后的最终金额,且双方间除货币外没有其他形式的债权债务关系。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本债权债务确认书替代相应的借条、单据等,第一条中1.1、1.2……项所对应的乙方所出具的欠条原件由甲方归还乙方,(若为互有负债则写为:第一条中第1.n项所对应的甲方签收的原始单据由乙方归还甲方)。乙方同意甲方以本确认书作为上述 元债权的权利凭证。

  第三条、针对以上债权债务,甲乙双方均不再提出任何异议。亦不得以己方所持 年、月、日前的任何账册、单据、欠条、收条等为依据对抗本确认书。

  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互抵后的最终欠款的还款期为不定期(注:若约定了还款期限,则债权人乙方在此期限前不可以主张债权,若约定为不定期,则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其债权)。欠款的利息按照月息 %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照每月30天折算成日利率计算。以上利息保持不变。若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则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用(注: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律师费用能否作为约定的违约责任,但部分法院的判例已经开始支持双方约定的律师费作为违约责任在诉讼中向对方主张)。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第六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一致同意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或***裁委员会裁决,仲裁的优势是效率高且一裁终局,没有二审,可以迅速转入执行)。

  (以下为签字部分)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集体企业债权债务清偿说明的相关内容,针对企业债权债务要按照债务清偿顺序进行清偿。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南京市,简称宁,古称金陵、建康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辖地级市、省会 ,地处江苏省西南部、长江下游 ,介于北纬 31°14′ – 32°37′,东经 118°22′ – 119°14′之间 ,东西最大横距约 70 千米 ,南北最大纵距约 150 千米 ,市域平面呈南北长东西窄展开 ,面积 6587.02 平方千米 。截至 2022 年末,南京市辖 11 个区 ,常住人口 949.11 万人 。
南京平面位置南北长、东西窄 ,地貌属宁镇扬山地 ,是江苏省低山、丘陵、岗地集中分布的地区 ,低山、丘陵、岗地占市域总面积的 60.8% ,平原、洼地及河流湖泊约占 39.2% 。境内山峦起伏 ,有紫金山、幕府山等 ,紫金山主峰海拔 448.9 米 ,是南京的重要地标 。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 ,四季分明 ,雨水充沛 ,春秋短、冬夏长 ,年温差较大 ,年平均温度 15.4°C ,年降水 1200 毫米 。
南京历史源远流长 ,距今 50 万年前 ,南京东郊汤山葫芦洞一带有南京直立人活动 。公元前 472 年 ,越王勾践灭吴后 ,在今中华门西南角长干里筑 “越城” ,为南京建城之始 。公元前 333 年 ,楚威王灭越 ,在石头山置 “金陵邑” ,金陵之名由此而来 。公元 229 年 ,孙权迁都南京 ,称作建业 ,为南京建都之始 。此后 ,东晋 ,南朝宋、齐、梁、陈相继在此建都 ,史称六朝 ,前后共 320 余年 。南京有着 “六朝古都”“十朝都会” 之称 ,在历史的长河中 ,见证了诸多王朝的兴衰更替 。隋唐时期 ,南京建置多次变更 。五代十国时 ,南唐在此立都 。南宋时期 ,江宁府改为建康府 ,为陪都 。明洪武元年 ,朱元璋称帝 ,以应天府为京师 ,明代中叶 ,南京城人口达 120 万 ,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 ,永乐十九年 ,明成祖迁都北京 ,以应天府为陪都 ,号南京 。清顺治二年 ,改南京为江南省 。咸丰三年 ,太平军攻占江宁府 ,改称天京 ,定为太平天国都城 。1912 年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定都南京 ,1927 年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 ,定南京为首都 。1949 年 4 月 23 日 ,南京解放 。
在经济发展方面 ,南京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 。2023 年 ,南京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7421.4 亿元 ,同比增长 4.7% ,在江苏省 13 个市中排名第二 ,位列中国 GDP 十强城市第十位 。南京是首个 “中国软件名城” ,软件谷入选首批中国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正着力打造万亿级软件产业集群 。同时 ,汽车、电子信息等产业不断升级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也在不断壮大 。此外 ,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良好 ,境内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 7 个、国家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2 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 个 ,省级平台 84 个 ,市级平台 64 个 。
南京交通便利 ,是国家综合交通枢纽 。铁路方面 ,南京南站是亚洲最大的高铁站之一 ,京沪高铁、宁杭高铁、沪宁高铁等在此交汇 ,连接着全国各大城市 ;公路方面 ,多条高速公路和国道穿城而过 ,形成了密集的公路交通网络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是中国重要的干线机场 ,航线通达国内外众多城市 ;市内公共交通发达 ,地铁线路纵横交错 ,公交网络覆盖广泛 ,还开通了 12 条公交旅游线 ,方便市民和游客出行 。
南京旅游资源丰富 ,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 。作为中国四大古都之一 ,文化遗存丰富 ,截至 2021 年末 ,有世界文化遗产 1 项、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2 项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13 项 。明孝陵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和皇后马氏的合葬陵墓 ,建筑规模宏大 ,体现了明朝皇家陵寝的独特风格 ,是南京历史文化遗存的典型范例 ;南京城墙是中国现存规模最大的城墙 ,也是世界第一大城垣 ,巍峨壮观 ,见证了岁月的沧桑 。此外 ,还有夫子庙 – 秦淮风光带 ,集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美食购物、科普教育、节庆文化于一体 ,是南京最具代表性的旅游胜地之一 ;玄武湖公园 ,水域广阔 ,湖光山色 ,景色迷人 ;鸡鸣寺历史悠久 ,是南京最古老的梵刹和皇家寺庙之一 ,香火旺盛 。南京的美食独具特色 ,盐水鸭肉质鲜嫩 ,咸香适中 ;鸭血粉丝汤口感爽滑 ,汤鲜味美 ;梅花糕造型美观 ,甜而不腻 。
南京 ,这座承载着深厚历史文化底蕴 ,又充满现代活力的城市 ,正凭借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丰富的科教资源、发达的经济和不断创新的发展理念 ,在新时代的发展浪潮中稳步前行 ,迈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
X湘军要账公司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682405888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